随着中巴经济走廊的持续推动与“一带一路”出海趋势的不断发酵,中巴两国间资本来往热度持续升温,来巴基斯坦投资兴业的中资企业越来越多,涉及行业也越来越广,业务几乎涵盖了工程建设与服务(路桥、水利水电、核电风电、煤炭矿产、地质、房建等)、贸易与进出口、建厂生产与组装、产品与服务销售、投资开发、媒体、物流快递、金融服务、电商与互联网等各大领域。而绝大部分中资企业在巴基斯坦拓展业务时,都面临着公司注册、税法咨询、开户、报税审计、资质许可、商标牌照、资金往来等一系列挑战与问题
在巴基斯坦从事经营有三种形式:
一是独资(SoleProprietorship)
二是合伙(Partnership)
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
独资即个体经营,指自然人以自有资金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在设立上没有正规程序要求。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组织根据合伙合同成立的经营组织,合伙各方对合伙企业盈亏负全部责任。公司是根据1984年巴基斯坦公司法规定成立的法人实体,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之分。
一、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分为:
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Company)至少有七人组成,公司名称以“有限”(Limited)字样结尾;
私营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Company)至少有两人组成,公司名称以“(私人)有限”(“(Private)Limited”)字样结尾。
二、有限责任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多以“非盈利”为基础,以公司各位成员对公司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这一类公司名称中应该包含“(担保)有限(Guarantee)Limited)字样。
三、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Company)
无限责任公司的意思即为公司成员对公司负有无限责任。